四川天府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发表时间:2021-04-12 14: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以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1〕1号)安排,制定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简称: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01 坚持免试入学 02 坚持就近入学 03 坚持公民同招 二、工作实施 01 小一入学工作实施 02 小升初入学工作实施 03 关心特殊群体 三、工作要求 01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02 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